一、Who
| 問: |
中興新村NGO會議中心的主管單位為何?使用對象為何? |
| 答: |
1、本會議中心的主管單位是臺灣省政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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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凡國內外人民團體、財團法人基金會及政府機關學校舉辦公益社會活動,皆可向本府提出申請。 |
二、Why
| 問: |
中興新村NGO會議中心設立之理由? |
| 答: |
1、充份利用中興新村閒置空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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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回饋NGO團體平日對社會之付出,讓其能用最少的花費,使用最適宜之會議、活動場所,而將所節省之經費,用於推動其它業務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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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藉由NGO團體來此辦活動,帶動鄰近地區之觀光、經濟繁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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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所推動之經驗,可供未來中央推動中興新村再發展計畫之參考。 |
三、Where
| 問: |
中興新村NGO會議中心的地點在何處? |
| 答: |
會址位於「南投市光榮北路1號」(中興新村中興會堂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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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電話:049-2394795、239470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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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真號碼:049-2332540、2335936 |
四、What
| 問: |
中興新村NGO會議中心可提供什麼服務? |
| 答: |
1、提供可容納20人、120以下之會議室各2間,作為借用單位研習、討論或發表會之場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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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不定期舉辦論壇或研習活動,以協助團體提高專業知能,永續經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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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建構「中興新村NGO會議中心資訊平台」網頁,以供團體資訊交流,奠立未來相互認識及合作之基礎。 |
五、When
| 問: |
中興新村NGO會議中心何時啟用?開放時間為何? |
| 答: |
1、本會議中心將於96年7月28日開幕使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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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開放時間原則上為每週二到週日,早上8時至下午5時,週一及國定假日休息。 |
一、How
| 問: |
如何申請使用中興新村NGO會議中心會議室? |
| 答: |
1、借用單位,可先行自進入本府「中興新村NGO會議中心」網頁,點選「會場借用情形─會議室借用情形查詢」,查詢有關會議室借用情形,並下載相關表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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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應於借用日10天前,填妥申請表格,連同立案證書影本等相關資料向本府提出申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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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經同意借用,請將保證金、電費匯入臺灣銀行「臺灣省政府301專戶」(帳號:013037091621)後,方得入場佈置。活動結束需負責恢復原狀,經檢查無誤後,即可退還保證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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